日营业额曾仅次于淘宝 万家购物为何轰然倒塌
http://www.dsblog.net 2013-08-08 09:27:38
徐洪彬说:“商场里的‘满500返200’是一种短期的让利促销行为,而万家购物的‘满500返500’是一种长期实施高额返利的传销行为;商场返利一般只是针对几类特定商品,以自身盈利为目的,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而万家购物是针对会员购买的所有商品以超高额返利,明知必然亏损照样返利,后期参与购物的会员将出现无利可返现象,这种经营没有可持续性,其根本目的就是非法占有财物,社会危害性极大。”
徐洪彬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电子商务犯罪呈明显上升的趋势。不过,他也承认,电子商务犯罪的法律争议主要集中在管辖权确定、罪名认定、电子证据效力、虚拟交易物品价格鉴定等问题上,这也是造成危害电子商务秩序犯罪取证难、查处难的突出问题。
“电子商务是新兴产业,而现阶段的法律规定滞后于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相关立法亟待完善。”徐洪彬说。
法庭判决
应建成等被告
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婺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家购物”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一元返利”、“消费=存钱=免费”等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消费,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发展会员、发展加盟商等,并按入会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等级,按其注册加入的时间顺序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实行“六代计酬”和“区域计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被告人应建成、杨江峰、邵康、叶飞林等1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系共同犯罪。
来源:浙江在线
相关报道
-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带您一起揭秘“云联惠”
- 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二审开庭 主犯做无罪辩护
- 万家购物董事长应建成:明知危险 但难以刹
- “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一审 董事长被判15年
- “加盟商”披露被骗经过 万家购物两代理商获刑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dsblog.net推荐
- ·卫康深度布局肠道微生态
- ·春芝堂25周年庆亮点抢先看
- ·东方红携多项技术成果亮相珠海航展
- ·艾多美欧洲浪漫之旅圆满收官
- ·USANA连续三年被评为犹他州最佳制造商
- ·安利斩获中国营养师发展大会多项大奖
- ·无限极“思利及人助学圆梦”走进西藏大学
- ·双迪纳米气泡富氢技术“狂飙”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