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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谦:成立行业协会 适当放宽对直销的限制

http://www.dsblog.net 2019-03-04 11:31:01


  当然,社交电商和微商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微商的方式进行商业欺诈,相当一部分微商根本没有实际产品销售,而是以虚拟货币等为噱头,完全演变为拉人头的传销。据估计,这类的微信公众号超过2000个,受骗上当者不计其数,涉及的金额超过千亿。这些情况不仅造成了社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直销行业的发展,直销法规和禁止传销的法规受到了挑战。
  从这个意义上讲,2005年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就明显滞后了。这种滞后不仅表现在对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上,更重要的表现在保障消费者和创业人员的权益作用越来越弱。例如法规对团队计酬的解释和规定,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和微商的快速发展,企业和监管部门把握起来越来越难。而另一方面,根据近几年出现的类似传销的大案来看,传销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高息揽储等等类金融犯罪行为也交织在一起,使得同样的情况在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可能有不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人们的认识,反倒给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因此,把直销作为行业的监管思路应适当调整,而应该抓住各类传销以及类似的行为的金字塔欺诈的典型特征,构筑一个超越直销和传销范畴,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核心的监管环境和体系。制定反金字塔欺诈的有关法律法规,筑牢各种利用互联网或社交商业实施类金融犯罪的防线;减少对正当直销行业的不合理限制,使其与其他行业处于同样的公平竞争环境;按照新的市场监管体制变革的要求,构建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标准和制度;鼓励企业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
  第一,制定反金字塔欺诈的有关法律法规。最近一两年整顿金融秩序的情况显示,绝大多数的类金融犯罪行为,无论是善心汇还是e租宝,其实很难用《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他们其实都具有金字塔欺诈的特征。建议尽快制定明确的反金字塔欺诈的法规,把现行拉人头和收取高额入门费式的传销、各种所谓的资金盘等,均纳入金字塔欺诈的打击监管范围。
  第二,适当放宽对直销的限制,为其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虽然多层次直销的确是国际直销行业的主流方式,但在世界直销协会公布的业绩统计中,单层次直销所占的比例也超过40%,说明在市场中多层次直销和单层次直销各有各的市场定位,不同模式的企业各有各的选择。在一些发达的经济体中,多层次直销的开放既没有导致市场全部被多层次直销企业覆盖的情况,也没有出现从事多层次直销活动的人员无限膨胀的局面,市场依然遵循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与10多年前相比,中国的法律法规已经更为完善,消费者成熟度大幅度提升,特别是在新型零售业态越来越多样化的情况下,直销业态的特殊性已经大幅度减弱。
  第三,构建新的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提供良好契机。要针对以往市场监管政出多门、上下标准不一、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按照新的分工职责,着眼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和放管服的转变,设计高效统一的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监管规范和标准,并逐步探索执法队伍垂直的管理体制。
  第四,成立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在政府与直销企业之间,明显缺少一个行业组织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缓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直销监管的难度,也往往会降低政府监管的效率。有关部门应该依法鼓励建立行业协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惩治违规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推动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本文已在2018年9月的法制日报分两次刊出)

来源:杨谦新浪微博 作者: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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