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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限制直企卖什么产品,不卖什么产品?

http://www.dsblog.net 2019-03-25 10:09:43

  由图可知,台湾地区只是对商品的服务、品项、产品销售的价格以及产品的来源进行报备,并没有限制直销公司的产品品类。至于销售什么产品,取决于直销公司的实际销售需要。
  下图是台湾地区2016年的直销产品占比:

 

数据来源:世界直销联盟、世界直销研究院


  台湾地区的直销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备案制,也没有限制直销公司销售某类产品,但是市场销售业绩表明,台湾地区的消费者对健康产品的需求最旺盛。


  3.日本:直销产品必须是符合政府规定的产品
  日本关于直销的法规有《无限连锁链防止法》和《日本访问贩卖法》,前者是关于“多层级”规定的,后者则是制约直销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法规。


  《日本访问贩卖法》第二章 访问贩卖及通信贩卖
  第三条:本章中所谓“特定商品”,系以日常生活用品中,适合以定型化条件贩卖之物品且经政令规定者而言。
  《日本访问贩卖法》明确规定对产品的贩卖价格、支付价金之日期及方法、商品交付日期、以及退换货都必须有清晰的说明。该法对直销经营的产品没有实施备案制,也没有限定产品品类,但要求必须是符合政府规定的产品。


  4.欧洲国家:注重“冷静法规”和“反金字塔法规”,却没有备案制,也没有限制产品的经营范围
  欧洲国家的直销比较普及,一般也都有直销法律、法规,但欧洲国家大多数的直销法律条文,被包含在其它法律中。比如英国、比利时在《公平贸易法》中设立直销法条文,德国在《竞争法》中设立直销法条文,法国、奥地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设立直销法条文等等。
  欧洲直销法的焦点与美国类似,集中体现在“冷静法规”和“反金字塔法规”两点上。欧洲冷静期规定比美国期限长,大多是7天。例如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士都实行7天冷静期退货制。以上10个国家除了意大利、西斑牙、荷兰之外,其它国家也都有反金字塔法规,欧洲一般称为“禁止滚雪球销售法”,这与美国州法一律称“反金字塔法”不同。
  除了国家正式法律法规之外,直销协会为了进行行业自律,也有直销约法。拥有40多个会员国的“世界直销联盟(WFDSA)”制定有《世界直销商德约法》,每个会员国都要遵守。美国直销协会把《美国直销协会商德约法》作为会员公司的自律规范。拥有16个会员国的“欧洲直销联盟”也在谋求制定《欧洲直销商德约法》,以统一规范所有会员国家的直销。
  纵观欧洲国家的直销法律法规,没有备案制,也没有限制产品的经营范围。


  5.马来西亚:对产品利润、直销范围均进行了严格规定
  马来西亚于1993年颁布了《1993年直销法令》,因为该法令是在十分混乱的直销市场背景下制定的,因此马来西亚的法规相对全球的直销法律也是最严格的,带有强烈的整顿市场功能。
  《1993年直销法令》对直销进行了严格的界定。法令第二条就对直销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将直销分为沿门销售和邮购销售两种;同时又对每一种直销方式进行分别界定,定义非常严格,基本都以条例进行,很少描述性语言,直接告诉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清楚明了。此外,法令还为直销设置了很高的进入门槛,比如邮购销售必须要50万令吉方能注册公司,多层直销必须要150万令吉方能注册,国外投资者则需要500万令吉以上才能注册公司(人民币令吉汇率1:0.6)。
  同时规定,对于直销与其它非法商业活动的区别,法令规定,产品利润超过60%,即为非法。
  而对于超出直销范围的行为,法令也进行了严格的界定,比如,法令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洽谈沿门销售而在规定的日子及时间内造访任何建筑物,否则就是犯罪,在进行沿门销售洽谈的时候,必须向买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证,否则也视为犯罪,而发出任何误导资讯的,也要被视为犯罪。在法令中,也直接将一些行业排除在直销之外,比如保险、网络、地产、不动产等都不能发展直销商业活动,否则严惩。
  马来西亚的直销法令,具有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的显著特征,但并没有销售产品备案的规定,也没有明确限定产品的销售范围。

来源:晨讯直销邦 作者: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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