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ganopoly
文章数量:997
点击人次:5152663
存档
- ·2017年04月
- ·2017年02月
- ·2017年01月
- ·2016年12月
- ·2016年11月
- ·2016年10月
- ·2016年09月
- ·2016年08月
- ·2016年07月
- ·2016年06月
- ·2016年04月
- ·2016年03月
- ·2016年02月
- ·2016年01月
- ·2015年12月
- ·2015年11月
- ·2015年10月
- ·2015年09月
- ·2015年08月
- ·2015年07月
- ·2015年06月
- ·2015年05月
- ·2015年04月
- ·2015年03月
- ·2015年02月
- ·2015年01月
- ·2014年12月
- ·2014年11月
- ·2014年10月
- ·2014年09月
- ·2014年08月
- ·2014年07月
- ·2014年06月
- ·2014年05月
- ·2014年04月
- ·2014年03月
- ·2014年02月
- ·2014年01月
- ·2013年12月
- ·2013年11月
- ·2013年10月
- ·2013年09月
- ·2013年08月
- ·2013年07月
- ·2013年06月
- ·2013年05月
- ·2013年04月
- ·2013年03月
- ·2013年02月
- ·2013年01月
- ·2012年12月
- ·2012年11月
- ·2012年10月
- ·2012年09月
- ·2012年08月
- ·2012年06月
- ·2012年05月
- ·2012年04月
- ·2012年03月
- ·2012年02月
- ·2012年01月
- ·2011年12月
- ·2011年11月
- ·2011年10月
- ·2011年09月
- ·2011年08月
- ·2011年07月
- ·2011年06月
- ·2011年05月
- ·2011年04月
- ·2011年03月
- ·2011年02月
- ·2010年12月
- ·2010年11月
- ·2010年10月
- ·2010年09月
- ·2010年08月
- ·2009年09月
- ·2009年08月
- ·2009年06月
- ·2009年05月
- ·2009年03月
- ·2008年07月
- ·2008年03月
- ·2008年02月
最新评论
- 【转载】 武汉屿仁公司疯狂拉人头搞传销(转)
-
传销曝光
近日,本网不断有消费者投诉,称武汉屿仁公司打着“产品直销”的旗号,干的却是传销的买卖,致使多人血本无归。而此前各大知名论坛关于屿仁公司传销的帖子也屡见不鲜。在百度搜索一下“屿仁传销”,就会出现很多屿仁传销事件。一位来自河南的市民打来电话,称:“自己今年53岁,是糖尿病患者,前段时间,一位姓李的屿仁公司经销商向我推荐了他们的产品如何的好,经不起他的夸大诱惑,我就购买了三瓶产品,吃到半个月时就感觉到头晕眼花,全身无力,到医院一检查,血压高到195,于是就给那位姓李的经销商打电话,姓李的一听说此事后就找借口说现在有事过一会打给我,过了一个多小时再次拨打姓李的电话时,一直无人接听,后来在打就是关机。花了千把块,还差点把命丢掉”。就在去年,就有山东菏泽消费者打来电话投诉称:“屿仁在菏泽变相传销,240元加入为经销商,再拉两个人为下线,每一个人发展两个下线,业绩到2万多时,提成3500元,一年多可拿108万”。这是典型在传销模式,只是它打了个直销的幌子,把传统的中西医治疗和它的产品挂钩,把产品吹的神乎其神,做了一整套营销包装,激发了普通民众的快速爆富思维,已做了的就拉人加入,并疯狂地推销吹嘘产品,快点拿到108万。此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影响。对此,记者登录中国商务部直销网查询获牌直销企业,目前已有三十家企业获得直销牌照,在商务部网上记者没有看到关于武汉屿仁公司任何的字样。关于此事,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商务部、中国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国直销协会,以上部门均证实武汉屿仁公司没有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如若从事直销产业,就属于非法传销行为。业内人士分析:“对于打着各种旗号从事直销的企业,大都是一些较小的公司。本身没有多少实力,拿牌照又没有希望。只好假借其它名义来从事直销。由于一开始就不理直气壮,所以这一类公司做大的可能性很小。为了和大牌公司竞争,只好炒作制度。而炒作制度的公司都做不长久!所以,选择这类公司要十分小心,不然十有八九会落个劳民伤财、血本无归、声名狼藉!自己成了直销难民还不说,弄不好还会背个“非法传销”的罪名!还很有可能关进监狱”!对于那些没有取得国家直销牌照公司,却假借直销名义而从事“非法传销”的公司则千万不要介入,其结果就是迟早要出事。例如:异地传销、非法融资类的传销、滚动类的传销、互联网传销、境外偷渡国内的传销等等,这些都是国家和政府重点打击的对象。《刑法修正案》新增条款规定,“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规定对传销的处罚力度空前加大,无疑给无牌照直销企业灰色作业和地下操作增加犯罪风险与成本。
评论(0)
点击次数(3695)
评论(共0条评论)